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贾经理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326323087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369626082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991-8811244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业街12号恒大绿洲9号楼1单元2层210室。(注:恒大影城旁)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8002584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新疆代理劳务资质,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

2024-04-25 01:00:01 2038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的企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、装修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活动,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[2014]159号),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。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,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,保证建设工程质量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。

三级资质标准

1.3.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

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

1.3.2 企业主要人员

(1)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,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。
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

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,且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业齐全。

(3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。

(4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
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、工业建筑工程、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、通信、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。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、主体结构、建筑屋面、装修装饰、建筑幕墙、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、通风与空调、电气、消防、防雷等配套工程。

被浏览过 8002584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ID:10562377) 技术支持:杨敏

12
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