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贾经理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326323087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369626082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991-8811244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业街12号恒大绿洲9号楼1单元2层210室。(注:恒大影城旁)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7999455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征收方式

2024-04-22 06:00:01 5107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征收方式?

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应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企业所得税实行先预缴,期末汇算清缴的征缴方式。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: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。

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的适用范围:

1、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;

2、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;

3、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;

4、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

5、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

6、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。

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外,均采用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相关规定:

1、企业经营多个行业的,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,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,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。

2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,可及时调整征收方式,实行查账征收。

3、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、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,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%的,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。

新疆隆德鼎工商税务事务所

电话: ,

手机:

邮箱@

地址: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566号

联系人:贾秀峰

被浏览过 7999455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ID:10562377) 技术支持:杨敏

12

回到顶部